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的调研报告

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的调研报告

问:请问关于改变用工性质方面的情况说明报告怎么写?
  1. 答:篇一:
    xxx有限公司关于清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报告
    附件1
    关于清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报告
    (20XX年5月16日)
    xxxx有限公司根据《湖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劳键枝务派遣用工的清春颂理规范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清理情况我公司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自查清理:
    我公司稿森敏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基本属于“辅助性”岗位。
    劳务派遣单位:已经取得了行政许可,但在注册资本方面还未达到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我单位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了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并购买了各项社会保险。严格履行派遣协议,且具备风险承担能力。
    劳务派遣制度及管理:我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与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并要求遵守本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其薪酬待遇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
    其他方面:经过自查,我公司总员工数48人,其中劳务派遣人其中劳务派遣人员14人。
问:国企存在很多劳务派遣用工,要怎样改善这种情况?
  1. 答:根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及思想动滚滚态调查测算:国有企业使用的数量最多,约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6.2%。比如中国邮政、中国石油、中国移动等大型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数在30万以上,劳务派遣占比远超用工总量的10%。即便是在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因为目前很多国企的用工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用工,也就是所谓的国企。另外一种就是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但是很显然,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在国企里面不会是主流。
    而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一般只能从事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虽然要求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对劳务派遣人员同正式员工“”。
    可实际上,这种规定在具体实践当中很难真正落地,因为很简单,只要劳务派遣人员没有转正,那就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
    那么说到劳务派遣人员转正的问题,据我所知,目前很多国企虽然有一定的劳务派遣人员转正的名额,但是相比劳务派遣人员总数来说,很多国企每年可供劳务派遣人员转正的名额简直太少了,可能10%的比例大培余都不到。
    在这种情况下,你说国企劳务派遣人员有没有转正的机会呢?当然有。但是好不好转正呢?肯定很难。
    所以,目前国企劳务派遣人员要想转正:
    一方面,劳务派遣人员要通过努力工作争取进入可以转正的名录当中,比如够了,中茄领导同事也都比较熟悉了;另一方面,在“僧多粥少” 的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竞争力,才有可能尽快抓住机会转正,比如提升自己的学历,多考取一些专业证书等等。
    总之,国企劳务派遣人员转正的机会是有,但是能不能转正,关键还得看自己!
  2. 答:那就需要国企要扩大招人的规模,将一些表毁洞现优异的劳务派遣用工吸纳进来,成为自己的正式竖指员工,对这些个人和单纤纤枯位都好。
  3. 答:想要改善这种情况 ,就要加多人手 ,还有就是国企要把每嫌租袭个人的工作都分配好 ,一定要找到适合的人 做芹兄适合的工作, 不型贺要要临时派遣 。
  4. 答:国企需提高用人标准和招人规模,专肆圆业的人让雹橡就从事该方面的工作,而不是随意指派任务;劳务派遣人员也应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竞争力,获坦旁得转正机会
  5. 答:不仅国企。***单位里都是劳务派遣。比如辅警,城管协管员,等等。
问:大家如何看待劳务派遣用工?
  1. 答:2008年,是<劳动合同法>元年,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关于“劳务派遣”的司法解释,终于在2007年岁末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得以对外公布,以及经劳动法的最高行政机构执行者--国家劳动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的亲口证实,结论是:所谓临时性的岗位,现在明确就是用工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所谓辅助性的岗位,就是在这个用人单位属于非主营业务的岗位,所谓替代性的岗位,是指这个岗位上原来已经有劳动者在那儿工作,但因为某种原因,这个劳动者暂时不能继续在岗位上工作,而重新用别的劳动者来临时替代。 但是,这三种仅仅为建议性的,并未有任何刚性限制,对于违反这三种情况的,法律也则启未作出明确处罚规定。
    在这样一个局面下面,顺势而为,适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也包括了人事管理。
    作为风靡全球,蕴含不可***商机的“服务外包”中的一个重要板块: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将应历史要求脱颖而出,将成为最佳人事管理方案,而渗透到各个用人单位,“在合适的环境下,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做合适的事情,把事情做合适”就是人事外包的精髓。
    本公司依据无数案例,蕴含大量专家学者无限创茄盯乎意的智慧结晶而推向社会的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计划,自《劳动合同法》问世颤悉以来,备受推崇,人力资源管理者纷纷认为,这是现代现代实行弹性用工的最佳途径。
    从此,企业将不再需要事务性的人事部门,也不需要仅仅以提供体力劳动为核心的事务性员工,而增加的外部智囊,为企业保持旺盛竞争力做出了贡献,用人单位树立的这种科学发展观,将以智慧来面对划时代的变革,而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就是必然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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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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